遗产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作者:慧律师网时间:2024-10-07 20:56:14 8454 次
遗产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出部分不承担责任。遗产,法学术语,意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
遗产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清偿范围:继承人清偿的债务数额以其继承所得的财产价值为限。这意味着,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只需清偿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部分。
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法律并不禁止,但这属于继承人的自愿行为。
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混合继承情况:当遗产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遗赠继承人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遗产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分割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清偿范围:继承人清偿的债务数额以其继承所得的财产价值为限。这意味着,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只需清偿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部分。
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法律并不禁止,但这属于继承人的自愿行为。
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混合继承情况:当遗产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遗赠继承人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遗产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分割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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